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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水利厅,2017年12月 8日)等要求及有关规定,中山市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20日在中山市民众镇组织召开了《中山市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气雾剂等化工产品26500吨生产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开。
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应。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86930306
通讯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化工产业集聚区
邮编:528441
2022年8月1日
中山市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珉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气雾剂等26500吨化工产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