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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2018/05/30浏览次数:

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项目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8月1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吉祐工业区

建设概况: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涂料制造,占地面积13800平方米,经营面积68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于2011年完成审批并取得批准证(证号:20110187)。本次验收只针对树脂车间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措施已基本实施,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情况

2018年53日、54日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各主要工序的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规划的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各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8年528日,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验收评审。

验收结论为“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控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达到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基本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通过本次验收。”

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顺德三和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秋红

联系电话:13924898121

E-mail:1036827326@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一采取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8529日至2018625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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